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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首次举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公开听证会
发布时间:2020-03-30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61

 

为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积极尝试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参与,在检察工作中广泛运用公开听证,3月27日,我院就一宗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村委会代表等共7人担任听证员。这是梅州市检察机关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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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犯罪嫌疑人练某无视交通安全法规,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致使被害人死亡后,被我院批准逮捕。3月25日,犯罪嫌疑人家属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练某有自首情节,系大学应届毕业生,家庭经济相对困难,毕业后为家庭主要劳动力,且案发后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但被害人家属对案件经过仍有部分疑义,为实现案件公开透明,促进矛盾化解,有必要举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公开听证会,听取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等第三方的意见建议。

听证会上,我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吴志远主持听证会,介绍了参会人员,阐述了举行听证会的目的和意义,承办检察官通报了案件基本情况和事实审查认定,说明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犯罪嫌疑人家属讲述了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理由,被害人家属观看案发现场监控视频,并经承办检察官释法说理后表示谅解并同意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听证员进行了闭门评议,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和意见,形成一致意见后,当场宣布了评议结果,同意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3月30日,我院综合该案案情、听证会评议结果,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练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