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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军检察长牵头抓案件质量评查
发布时间:2020-04-08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32

 

“我们办的不是案件,是别人的人生,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案件质量。”近日,我院召开检察长抽查案件情况通报会,对抽查的案件质量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培军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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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按照张军检察长“以求极致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提高办案质量”的要求,我院开展检察长抽查案件工作,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案件质量评查小组组长李培军检察长,根据案件受理编号,随机抽查刑事案件,评查小组认真审阅了案件卷宗和检察内卷,按照《广东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的要求,全面细致审查了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法律文书制作等,并与承办人进行交流,听取了承办人的意见,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了案件质量,并形成评查情况综合报告。

通报会上,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吴志远对案件抽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深入分析、全面反映案件质量情况,指出被抽查案件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卷宗归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

李培军检察长强调,要以求极致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规范化办案水平。一是员额检察官要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规范、高效办好每一宗案件;二是刑事检察部门要结合评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分析总结原因、研究对策、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有效促进办案人员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三是员额检察官要认真对照评查中指出的问题,对承办案件进行倒查,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整改,避免同类问题“二次发生”,促进案件质量提高;四是员额检察官要进一步加强对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管理,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培养出专业性强的青年储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