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广东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粤贵率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林淑瑜、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吴声堂,莅临我院调研指导公益诉讼、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并召开座谈会。梅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永平,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润芳,兴宁市委副书记何志平,梅州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李伟华、第三检察部主任黄伟松和我院全体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会议由梅州市检察院李永平副检察长主持。
会上,兴宁市委何志平副书记简要介绍了兴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高度评价了我院检察工作,认为我院立足兴宁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强化对生态资源和环境领域的司法保护,有力推动塑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环境。同时,扎实开展执检各项业务工作,在参与扫黑除恶、尊重与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取得新进展。
随后,梅州市院张润芳副检察长汇报了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剖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工作措施及对省院的意见建议。我院李培军检察长汇报了公益诉讼、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开展情况、面临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努力方向和建议。省院林淑瑜主任、吴声堂副主任分别对两级院提出的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公益保护共识凝聚、基层办案指导、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开展等方面问题,一一进行解答,并就今后如何进一步补齐短板、提升工作质效进行指导。
省院李粤贵副检察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两级院的工作成效,认为两级院认真及时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梅州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对下一步工作,李粤贵副检察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抓好学习,提升服务大局能力。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高检院张军检察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典型案例学习,以新理念引领检察工作,提升服务大局能力和水平。二要真抓实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要以高检院公布的主要办案数据为工作导向,及时分析研判核心业务数据,将重点工作抓深抓细抓实;要切实抓好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落实,促进办案质效不断提升。三要加强队伍建设,防止办案风险。要强化内部执法监督,提高检察人员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风险的意识,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促进社会公正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