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我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彭宙主持召开院务会,传达学习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结合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巡视兴宁市情况反馈意见及检察工作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我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学习贯彻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深刻把握“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挑战,充分认识检察机关肩负的重大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全会提出的各项决策部署上。
会议强调,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落实落细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确保党的绝对领导融入、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高度重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不断提高媒介素养和舆情防控应对能力。
会议要求,要毫不动摇强化检察履职担当。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的责任担当,聚力全会提出的九项重点工作安排,细化实化服务举措,突出抓好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中心工作,以更高水平检察履职推动更高水平平安之乡、法治兴宁建设。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坚持不懈抓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等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会议强调,要毫不动摇提升队伍素质能力。持续优化“案-件比”评价指标,抓实检察官业绩考评,真正发挥好“风向标”“指挥棒”作用,推动司法理念不断更新,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全面客观审视业务数据,扎实补短板强弱项,有效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定“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目标,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严的主基调抓牢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还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及岁末年初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