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我院紧紧围绕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这一工作重心持续发力,积极探索工作方法,切实加强督导检查、普法教育、司法保护,以“没完没了”的工作态度,提升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加强督导检查,筑牢校园安全管理“防火墙”
一是强化日常督促检查。要求员额制检察官对其挂点镇街开展常态化督促检查,充分了解掌握学校预防性侵害工作情况。针对挂点检察官在全市20个镇(街道)34所中小学(幼儿园)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监控设备未全覆盖、人员管理不严格、宿舍管理不规范、周边安全管理不落实、法治教育不够重视等问题,我院特向兴宁市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督促各学校限期整改。二是重视联合督导检查。联合兴宁市教育局先后深入兴田、宁新、径心、新圩、宁中、水口、合水、叶塘、罗浮等9个镇(街),对11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一号检察建议”回头看督导检查。督导组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随机访谈的形式,了解学校安全设施配备、预防性侵害制度建立实施、教职工管理及学生自护教育等方面整改落实情况,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部分学校,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学校负责人限时改进。三是敦促加强预防教育。充分利用法治进校园、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工作间隙,向教师重申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重要性,要求教师加强学生防性侵意识的培养,利用定期班会课或引进专门力量向学生普及必要的性生理、性心理知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加强普法教育,撑起未成年人成长“保护伞”
一是加强留守儿童法治教育。根据不同阶段学生思维特点及男、女学生身心发育特点,设计不同的法治宣讲课件,我院检察官先后走进新圩、坜陂、官庄等8所镇村小学近2000名师生开展防性侵主题集中宣讲,并向在场师生发放普法宣传扇及青少年法治图书,增强法治教育效果,获得师生一致好评。联合兴宁团市委、兴宁市民政局开展志愿帮扶活动,分批次对270名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进行走访慰问和法治教育,引导其加强自我保护,远离不法侵害。二是开展家庭教育主题讲座。结合市妇联“传承好家风,建设好家庭”巡讲活动,检察官走进径南镇径心中心幼儿园,为家长讲授家庭教育主题讲座,将法律知识融入父母与孩子相处的点滴小事中,引导家长强化监护意识,确保在日常生活中给予孩子足够的关心和爱护,切实筑牢预防校园性侵的第一道防线。三是加大媒体平台宣传力度。主动适应当代未成年人认知特点与阅读习惯,在“兴宁市未检”微信公众号上创设普法栏目“「未」来说”,加强以案释法,制作并发布22期普法宣传音频和推文,并推广到挂点学校,有力推动性侵未成年犯罪预防工作,实现普法宣传的辐射效应。
三、加强司法保护,织密未成年被害人“关爱网”
一是建立强制报告制度。联合兴宁市委政法委、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勇于揭发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推动及时查处、医疗救助、心理关爱等措施无缝衔接,有效破解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取证难、联动难等问题。二是依法严惩犯罪“不手软”。坚持零容忍态度,加大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监督立案力度,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切实提高取证质量和办案质量。共监督立案1件,提前介入15件,从快批捕10人、起诉18人,所有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三是坚决避免“二次伤害”。检警医共建兴宁市未成年人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建立完善性侵害案件合适成年人到场及“一站式”办案取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多项工作机制,最大限度保护抚慰未成年被害人,切实提高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理质量。同时,检察官还主动做好家长的思想和法治教育工作,提醒家长应注意事项,引导其加强对孩子心理关爱和保护。截至目前,共对12名未成年被害人适用一站式询问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