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宙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认真传达学习《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结合兴宁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梅州是广东唯一全域属原中央苏区范围的地级市,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由于历史原因和自然条件的制约,总体发展还比较落后,《意见》从多个方面给革命老区的发展带来实实在在的利好影响,为革命老区加快振兴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动力源泉。作为检察机关要强化使命担当,主动服务兴宁经济社会大局发展。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认真研读《意见》,吃透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意见》对兴宁振兴发展的重大意义,坚持把贯彻落实《意见》与党史学习教育、“十四五”发展向结合,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深入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主动找准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好振兴发展项目,办好为民实事,确保《意见》不折不扣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