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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磋商+公开送达” 做深做实红色资源保护
发布时间:2021-10-18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42

 

 为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做深做实红色资源保护工作,10月15日,我院召开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兴宁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委党史研究室、12个镇街主要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宙和相关负责同志参会。会议由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石思强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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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我院讲解了检察公益诉讼的主要职能,介绍了兴宁市红色资源保护现状,指出了履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汇报了专项监督工作进展情况。与会单位结合本辖区红色资源保护现状和工作难题,发表意见建议。会议围绕红色资源保护和开发中遇到的缺乏“一盘棋”统筹、权属难以明确、资金不足、专业保护利用人才稀缺等问题进行探讨,并在加强整体规划、多举措争取资金支持、深度挖掘红色故事、强化红色事迹宣传等方面达成共识。

 彭宙检察长强调,红色资源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一要深化认识,全面推进。充分认识革命文物、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在见证革命历史、弘扬革命精神上所发挥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做好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产以及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运用的“大文章”。二要立足大局,统筹规划。积极尝试成立红色资源保护专家委员会,制定出因地制宜、科学合理、主题鲜明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计划,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整体统筹规划。三要综合协调,合力共治。落实好红色资源保护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具体职责、权限,完善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强化红色资源综合保护。四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多方面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同时,积极探索分阶段、分层次保护新方式,挖掘红色资源精神内涵,突出时代精神和地方特色,有序推进红色资源的活化利用。

 会上,我院针对调查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公开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及12个镇街发出磋商函,建议其及时整改,充分做好保护红色资源工作。下来,我院将一如既往当好“维护公共利益代表”,密切协同相关部门共同保护好红色资源,维护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