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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暨“质量建设年”动员会
发布时间:2022-02-14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53

 

2月9日,我院召开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暨“质量建设年”动员会,通报该院2021年检察业务数据情况,逐项对照业务态势查找短板弱项、剖析原因,研究部署新一年业务工作。我院班子成员、业务部门全体干警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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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最高检党组把2022年确定为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将“高质量发展”作为全系统聚焦之关键,为新的一年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这也是提高办案质效、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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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把握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推动检察政治建设、履职能力水平整体提升,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会议强调,一是政治站位要有高度。牢固树立一切工作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意识,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以能动司法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聚焦更高质量的发展目标、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兴宁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二是司法为民要有温度。每个司法案件都连着民心,要以“如我在诉”的境界,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切实做到有心有度有情怀,以求极致精神向着“止于至善”的目标努力。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用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公开听证、刑事和解,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更加重视诉源治理,善于发现案件折射出的社会问题,并积极转化为参与社会治理的成果,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三是法律监督要有力度。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瞄准薄弱环节定向发力,进一步把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四大检察”。提升监督精准度,准确把握检察监督量与质关系,既用好抗诉、纠正违法、公益诉讼等刚性手段,也运用好检察建议、圆桌会议、磋商等柔性方式,以最小司法投入促进问题实质解决。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及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的履职制约。四是科学管理要有精度。加强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推进全员、全面、全时检察人员考核,深化落实以质量、效率、效果为核心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发挥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引领检察人员不断转变、更新司法理念,倒逼业务突破、办案质效提升。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学习培训,持续健全“双导师”培养制度,用好“检答网”“检察案例库”等平台,增强干警业务能力和实战本领,着力提升检察人员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