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52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我院联合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在兴宁市环保大厦前路口,开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提供现场咨询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讲解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监督方式、办案流程、举报途径以及典型案例等,深化群众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的了解,同时呼吁群众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守护好兴宁的碧水蓝天。
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家园,检察机关责无旁贷。 2022年至今,我院立案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份、磋商函35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