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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3-10-12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329

 

 10月10日,梅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在我院召开。会上,梅州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钟国洪作了动员讲话,并对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宙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梅州市委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兴宁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兴宁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有关同志及我院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钟国洪组长通报了巡察重点、总体安排和有关要求。他强调,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轮巡察突出法治建设主题,目的是以精准有力的政治监督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梅州、法治梅州建设,进一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以法治环境的大改善助力营商环境的大优化,为全力建设苏区融湾先行区,推动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政治巡察的内涵意义,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正确对待、坚决支持、全力配合巡察工作。市委巡察组将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聚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做深做实政治监督,按照“四个聚焦”任务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紧盯领导班子,紧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巡察为契机,自觉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巡察中指出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对巡察后反馈的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彭宙检察长代表我院党组作表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接受巡察的知行自觉;二是全力支持配合,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坚持从严从实,推动巡察整改见行见效,以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兴宁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

 巡察组巡察时间为2023年10月上旬至2024年1月上旬。巡察期间联系电话:18933612375(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巡察联系信箱设在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大门口及二楼电梯间公告栏侧;邮寄信箱地址:梅州市0112号信箱转市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兴宁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