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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丨冒充熟人专骗老人,获刑!
发布时间:2023-11-03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310

 

 

 因警惕性低、防范意识薄弱,老年人已成为诈骗的主要受害人群。经我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2023年2月至6月间,李某利用老年人防范意识较弱、记性不好等特点,以冒充晚辈的朋友或熟人搭讪,嘘寒问暖、热聊家常骗取信任,而后以发生交通事故仍差两三千才能凑够赔偿金额为由,先后骗取6名高龄老人共12000元。李某将诈骗所得全部用于日常花销。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且李某于2014年、2020年、2021年先后三次因诈骗罪被判刑,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李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遂提出上述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

 

 检察官提醒

 老年朋友遇事要提高警惕,特别是跟钱财有关的,多和子女联系商量,以免上当受骗。子女也要多与老人的沟通,不要让诈骗分子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