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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23年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1-08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343

 

 2023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狠抓“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制度落实落细。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正司法,廉洁办案,现将2023年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如下:

 

 2023年度,我院检察人员主动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95件,其中,院领导填报30件,占报告总数31.6%。

 

 下一步,我院将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氛围,以更加务实有效举措落实“逢问必录”,驰而不息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