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我院召开2023年度总结表彰会,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进行表彰。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宙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石思强主持会议,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彭宙代表领导班子述职述廉。他指出,一年来,院领导班子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兴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带领全院干警踔厉奋发、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深耕“四大检察”主责主业,奋力谱写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不断创优、综合质效不断提升,6个集体和7名个人获得梅州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荣获2023年度全省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示范院创建先进单位。
彭宙表示,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各部门紧密配合、齐头并进,以及全体干警合力拼搏、团结奋斗、辛勤付出,向每一位为兴宁检察事业埋头苦干、努力奋斗、默默奉献的干警表示诚挚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千帆竞发东风劲,百舸争流奋楫先。”就如何做好2024年工作,彭宙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以及省、梅州市、兴宁市全会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把“一切从政治上看”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聚焦“百千万工程”、实体经济发展、绿美兴宁生态建设、民生保障等领域,创新能动履职;二要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推进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和能力现代化,持续做精做深做实法律监督主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要毫不动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加大政治轮训、业务培训、练兵实训力度,加强对青年干警培养,严管厚爱、激励约束有机结合,努力锻造堪当大任的高素质检察铁军。
会上还举行了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签订仪式,对院领导班子、市管科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