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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表扬“2023年度检察工作现代化先进基层单位”的通报》《关于表扬2023年度全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报》,我院获评“2023年度检察工作现代化先进基层单位”,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吴晓媚获评“2023年度全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优秀个人”。
2023年,在兴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高质量发展,坚持政治引领、质效优先、创新突破,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中能动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全年办理各类案件1292件,同比增长52.54%;案件质量指标持续向好,综合质效在梅州市各基层检察院并列第二,2个案例分别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案例。6个集体和7名个人获梅州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1名干警被最高检荣记“个人一等功”,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2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业务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