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民生民利,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不仅要加强违法惩治,更要防患于未然。为此,我院主动作为,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活动。
校园食品安全监督
3月12日,我院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前往辖区学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实地查看校园食堂经营主体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及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及查验记录、设备设施运行及维护、食品加工制作等情况,针对监督发现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集中宣传活动
3月15日,我院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工商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在兴宁市文化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检察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以案释法、解答咨询等方式,向过往群众重点宣传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引导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农资等安全问题,形成社会监督合力。
知识“检”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