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由于社会阅历不足、法律意识不强,往往容易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围猎利用”的对象,进而沦为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人”。针对办案发现的未成年人主动向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提供个人银行卡、社保卡,甚至帮助取款现象,我院通过磋商函促进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堵塞漏洞,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
2023年以来,我院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涉“两卡”犯罪12件12人、审查起诉9件11人,已提起公诉7件9人。其中,涉及的主要罪名为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诈骗罪。经逐案分析研判,我院发现主要存在银行对未成年人开户、取款程序、交易限额、资金流水异常等监管不到位问题,为犯罪团伙拉拢、教唆、利诱未成年人出售、出租银行卡实施犯罪提供了机会。
为堵住未成年人银行账户监管漏洞,近期,我院向牵头负责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兴宁市公安局制发行政公益诉讼磋商函,建议其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未成年人代理开户、自主开户、银行卡和社保卡账户的审批、管理,设定单日转账、取款限额,完善异常交易风险预警机制;督导商业银行及时堵塞漏洞进行整改,对所有未成年人账户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加大反诈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多元普法方式,织密立体化反诈宣传网络;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信息共享、排查管控,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工作。
兴宁市公安局接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反诈联席会议,并约谈教育、银行、案发地镇街相关负责人,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打通部门壁垒,加强协同联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特别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未成年人群体的“特殊保护”,建立健全未成年人账户管理制度,落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监护人陪同开户制度,强化异常交易风险提示,发生大额、短时高频或跨地区交易时即时提醒监护人。同时,该局还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镇街”法治教育宣讲活动,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防电诈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