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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4-04-03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417

 

 根据梅州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日前,梅州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梅州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钟国洪,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秦川,梅州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赖汝建出席会议,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宙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会上,钟国洪同志传达了梅州市委马正勇书记在听取本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反馈巡察情况。他指出,2020年以来,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有序开展。但通过巡察发现,还存在“四大检察”发展不均衡,办案质效有待提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存在短板,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管党治党责任扛得不牢,作风建设不够扎实;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完善,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等问题,需引起重视并认真整改。他提出四点整改意见,一要强化政治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二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三要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铁军;四要强化巡察整改,助推检察事业发展。

 宋秦川同志代表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强调,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正确看待反馈问题,抓紧抓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明确整改时间节点,注重整改实际成效,持续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细;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有效的巡察整改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彭宙同志代表我院党组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我院党组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坚决贯彻执行整改要求,全力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强化认识,以最诚恳的态度全面接受巡察反馈意见;二是强化担当,以最严格的要求全面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三是强化结合,以最扎实的成效全面深化巡察成果运用。

 梅州市委第三巡察组、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兴宁市纪委监委、兴宁市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出席会议,我院在家班子成员、全体干警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