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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我院对一起强制医疗案件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
发布时间:2024-08-07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446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的帮助,缓解了我们一家的经济压力,让我们看到了希望。”近日,一强制医疗案件被害人陈宏(化名),在接到我院干警电话告知司法救助金已发放到位时,感激说道。

李林(化名)、陈宏是同村人,202310月,李林趁陈宏不注意,用锄头殴打陈宏。经鉴定,陈宏的损伤程度综合评定为重伤二级,李林案发时精神状态符合“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处于发病期,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202464日,公安机关向我院移送强制医疗意见书。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李林时常发病、无故打人,有严重侵害他人的行为,且监护人无力监管,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遂于71日向法院提出对李林实行强制医疗的申请。法院经审理,决定对李林予以强制医疗,依法交付公安机关执行。目前,李林被送往专业医院进行治疗。

我院在办案中发现,李林及其监护人经济能力有限,无力承担赔偿,高昂的医疗费用使陈宏及其家人生活举步维艰,经进一步调查核实,确认陈宏符合救助条件后,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加快案件办理,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位,解了陈宏一家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