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检察官,在我面临人生的困境与迷茫时,是您如正义使者挺身而出,为我照亮前行的道路.......”,近日,我院未检办检察官收到帮教对象小五(化名)手写的感谢信,字里行间满是感激之情。
2022年5月,在他人金钱引诱下,小五提供并介绍他人提供银行卡,被用于转移诈骗资金。2024年2月,公安机关以小五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详细审查卷宗,同步委托司法社工对小五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等开展社会调查,发现小五父亲患病后仅靠母亲微薄收入维持开支,家庭经济困难,因受他人诱使,起一时贪念,参与“跑分”赚“快钱”,案发后,其多次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且继续读书的意愿强烈。
“3月份小五父亲因病去世,如果简单一诉了之,对这个家庭来说是不可挽回的重创。”我院经综合考虑小五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及在校表现、家庭监护情况等,本着教育与挽救相结合的原则,决定对小五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定考察期为八个月,并联合司法社工,为小五量身定制个性化帮教方案。
考察期间,因小五平时在外就读,承办检察官、司法社工不定期微信推送法律知识、以案释法等文章、视频,线上开展心理测评、心理疏导,暑假期间则引导小五参加法治教育课堂及助学家访、社区清洁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定期了解思想动态,纠正思想、行为偏差。同时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为小五母亲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增强亲子沟通交流,切实掌握孩子交友、学习等情况。小五积极主动配合承办检察官、社工完成帮教任务,心理和行为明显改善,在校勤工俭学为母亲分忧,顺利通过考察期。
“看着小五生活一步步重回正轨,格外暖心。”承办检察官欣慰说道。11月,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我院依法对小五作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