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加油站行业法治教育,提升经营者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意识,近日,我院联合税务局组织17家加油站经营者代表走进法庭,“零距离”旁听陆某某、章某某逃税案庭审,直观接受警示教育。
陆某某、章某某系某加油站实际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为达到少申报、少纳税目的,二人动起“歪心思”,采取个人账户收款、修改系统数据等手段隐匿真实经营收入,逃避缴纳税款。但在税务机关核查分析下,这些“隐形收入”终究难逃法眼。
“被告人通过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直接侵害国家税收征管秩序与财政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庭审中,公诉人通过完整的证据体系,有力指控犯罪事实,并依据刑法清晰阐明二人行为已构成逃税罪的法律定性。
“依法纳税是每一个经营者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哪怕生意再艰难,也不能打国家税款的主意,要通过合法途径纾解经营压力。”在法庭教育环节,公诉人语重心长告诫被告人,更向旁听的行业经营者代表发出警示,要以案为鉴,深刻认识诚信经营是立业之本,守法纳税是应尽之责,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
“以前总觉得少报点收入是行业‘潜规则’,今天才明白这是踩红线的犯罪行为!”旁听庭审后,一名加油站经营者深有感触地说,“作为经营者,既要算好‘经济账’,更要算好‘法律账’‘自由账’。以后一定坚守底线,如实申报,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