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筑牢鸟类资源保护屏障,近日,我院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普法宣传筑牢护鸟意识
3月26日上午,人来人往的龙田镇圩镇街头上,“爱鸟始于心,护鸟在于行”宣传横幅格外显眼,在检察干警与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设置的宣传站台前,不少群众驻足围观。
“阿姨,宣传册上有我们本地常见的野生鸟类,您可以看看。”“猎杀野生保护鸟类不仅要罚款,可能还会‘坐牢’”……检察干警着重介绍鸟类保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讲解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受案范围和线索举报渠道等,同时积极倡议群众共同参与爱鸟护鸟行动,坚决摒弃“野味陋习”,自觉守护鸟类栖息地;鼓励群众注册成为“益心为公”志愿者,主动举报非法猎捕、贩卖鸟类等行为,提升全民爱鸟护鸟法治意识。
评查案卷提升执法质效
3月31日,在兴宁市林业局会议室里,检察干警与司法部门工作人员随机抽查评查林业局2024年以来办理的非法捕猎、贩卖鸟类行政执法案卷,围绕执法程序、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体检”。
“要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法律适用、处罚幅度的审查把握,避免出现‘小过重罚’的情况。”针对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检察干警现场提醒道。
此外,检察干警还重点监督检查2024年以来移送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跟进了解检察意见被采纳后行政处罚执行情况,确保行刑衔接“有效闭环”。